1、不允许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
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及其他类似物品;爆炸品、易燃、易爆物品、毒害品、腐蚀性物品;放射性等危险品;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以及法律、法规、政府命令禁止运输的物品;活体动物;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,如海鲜、榴莲等;包装、形状、重量、体积或者性质不适宜运输的物品。
2、不允许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
易碎、易损坏、易腐物品、锂电池不允许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。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,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(瓦特小时);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,须经批准方可作为随身物品携带,;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。每人只许携带两个不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(2万毫安的充电宝额定能量值是100Wh),且充电宝上必须清晰显示毫安数,如无或者磨损则无法通过检查。
便携式电子装置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(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,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,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)。
3、不建议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
现金、有价票证、珠宝、贵重金属及其制品、古玩字画、电脑、个人电子设备、样品等贵重物品、重要文件和资料、旅行证件等物品以及个人需定时服用的处方药。
4、限制运输的物品
精密仪器、电器、体育运动用器械,旅客旅行中使用的折叠轮椅、电动轮椅等,以及导盲犬、助听犬、小动物(限家庭驯养的狗、猫、鸟等)、干冰、含有酒精的饮料,上述物品只有在符合我们运输条件,并经我们同意后方可运输。
5、行李包装
托运行李应包装完善、锁扣完好、捆扎牢固,能承受一定的压力,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。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,航空公司可拒绝收运或不承担损坏、破损的赔偿责任。